从3月10日开始,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此前,该市安委会发文明确了专项整治重点范围、内容和方式。其中,首次将文物和古建筑列入今年防雷安全专项整治重点。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范围包括民爆物及烟花爆竹行业、化工、石油和电厂等生产、运输、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事业单位;各洗煤、焦化、化工等工矿企业,各国有煤矿,各县乡地方煤矿;学校、机场、车站、宾馆、医院、证券县场、体育场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露天大型娱乐设施;银行、证券、保险、通信、电力、广播电视及交通运输等行业;高层建(构)筑、重点建设工程;易遭受雷击的其它建(构)筑物和设施,尤其是具有不可再生属性的文物和古建筑。
此次专项整治采用上下联动的办法,按照“单位、系统自查自整,县级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市县两级联动检查”的方式进行,由市安监局和市气象局牵头实施,从3月10日开始,将于11月30日结束。这次吕梁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促进该市防雷减灾工作健康和谐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