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安监局了解到,我市从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1月15日在全市对易燃、易爆企业和场所开展防雷防静电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依法安装防雷防静电装置情况,建立和落实防雷防静电制度情况,防雷防静电装置定期检测情况,防雷防静电装置日常维护情况以及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等。专项检查以可燃气体、液体储罐区为重点,突出关键设备、场所和生产环节;对于在建项目,严格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技术规定,组织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从源头上遏制造成雷击和静电事故的隐患。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政府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抽查的企业和场所采取查阅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报告、防雷防静电装置设计及竣工验收资料、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和实地查看防雷防静电设施安装使用情况等方式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马上责令整改;暂时无法消除的,各单位要制定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其马上停产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